青秀山照明工程压矿报告编制单位委托询价公告发表时间:2020-06-01 17:41来源: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青秀山照明工程压矿报告编制单位委托询价公告 根据2020年城建计划(第一期)预下达通知要求,我公司现需开展青秀山照明工程压矿报告编制单位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青秀山照明工程 1.2采购内容:压矿报告编制 1.3费用预算:约0.69万元 1.4询价文件单独装在密封袋里,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 1.5最终以南宁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报名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报价函【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最终以批复后可行性报告结算作为基价,根据南财投审(2008)30号文、最终以评估面积按照财规【2004】47号文×(1-下浮系数)结算】,超过9万元的以9万元总价包干计取,最终以南宁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3.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3.4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交成果的时间)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 6 月 1 日至2020年 6 月 3 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人请于2020年 6 月 3 日17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 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0771-2235906,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站南东路2号凤岭客运站17楼合约法务部。 5.主要合同条款 5.1合同工期为30个日历天; 5.2支付条件:申请人中选后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开展相关工作,项目获得压矿报告批复,经资金使用单位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压矿报告编制费用; 5.3违约责任:申请人逾期递交成果的,每逾期一天需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6.评选办法
7.评选程序 1.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部对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部与需求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筛选。 3.评审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进行评定,委托金额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委托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按1:3的比例确定候选单位名单提交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会审议,由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会确定中选单位。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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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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